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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分析 违章吊物烧碱桶到翻灼伤双眼
作者:曹国民、于海建 发布时间:2005-03-08

2005年2月24日晚,东方伊思达发生一起违章吊物,烧碱桶到翻灼伤双眼的中伤事故。
一、 事故主要经过:
2005年2月24日晚10时30分左右,东方伊思达车间员工强辉与徐战军在使用行车起吊助剂过程中,使用一根电线(非公司发放指定的起吊工具)系在助剂筒的拉手上,用行车吊钩钩住电线起吊助剂(烧碱),而魏再东就站在吊物旁边,离吊物很近。强辉连说两遍要求魏再东离开,魏再东没有离开。在吊物上升过程中电线断裂,盛着烧碱的桶掉在地上,烧碱溅到魏再东脸上和身上,导致眼睛被烧伤。
二、事故主要原因:
根据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1、 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淡薄,违反行车和危险品吊运安全操作规定,没有遵守行车"十不吊"原则,随意使用不安全吊具。
2、 生产现场缺乏危险品吊运的专用器具
3、 缺乏危险品吊运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员工缺少安全防护知识,出了事故后不知道如何处理,也是事态进一步恶化的原因。
三、预防措施
1、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特别是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制作危险品吊运的专用吊装器具,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使用专用器具吊运危险品。
3、 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培训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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