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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7-06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今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主题,“全国安全生产月”定于每年的六月份,每年湖塘镇政府还要在7月至9月举办“夏季安全生产竞赛”活动,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我们在此刊登一些安全方面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设备安技部将举办安全知识竞赛,出题的范围:本期的安全知识、《公司安全手册》、《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政处罚办法》、《公司员工手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公司有关的设备安全操作知识。竞赛题将刊登在下期厂报上。


1、什么是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是指在安装维修和使用过程中易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的设备。
2、特种设备有哪些?
答:目前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有: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厂内机动车、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和防爆电器等。
3、什么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由哪个部门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管理工作是指在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代表国家依据有关法律、规章、标准,对特种设备实施全方位的安全监察和安全管理。即监督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修理工作符合国家规定和安全性能要求,规范、指导检验工作行为和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检查、督促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达到和实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4、特种设备管理有哪些规定?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目前主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14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原劳动部《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六部门《游艺机和游乐设施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5、什么是特种设备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是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客运架空索道、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在安装、维修、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设备故障。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作业有何要求?
根据中编委20号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3号令《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指特种设备的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人员)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做到持证作业。同时,必须定期接受复审。每2年复审一次。超过复审期作业的人员视为无证作业。
7、从事电梯、超重机械制造、安装业务的单位应取得何种资格?
从事电梯、超重机械制造、安装业务的单位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审查,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安全认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8、合法使用电梯、超重机械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1)使用单位必须购买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资格或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的产品,并由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可资格的安装单位进行安装。
(2)安装单位应在开工前两星期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3)安装完毕,使用单位应会同安装单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检测检验申办手续。
(4)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5)使用单位凭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监督检测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手续,取得安全准用证或安全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9、为什么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
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很容易产生新的缺陷,这些缺陷会影响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为及时发现并消除这些缺陷,避免事故发生,确保特种设备的正常使用,就必须对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10、在用特种设备需定期检验的有哪些?其检验周期为多少?
目前在用特种设备需定期检验的有电梯、超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其中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的检验周期为一年,超重机械的检验周期为两年。
11、什么是劳动保护?
劳动保护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机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12、什么叫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急性中毒事故。
13、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
国家规定的安全色有红、蓝、黄、绿四种颜色。含义是:红色表示禁止、停止(也表示防火);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黄色表示警告、注意;绿色表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
14、什么是安全生产方针?
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又称劳动保护方针,在1952年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了劳动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在1987年全国劳动检查会议上又进一步规定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一直沿用至今。
15、录用未成年工与童工有什么原则?
未成年工与童工的区别在于未成年工年龄为16周岁到18周岁是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录用的,但要给予特殊保护;而童工的年龄小于未成年工,是法律禁止录用的。
16、车间隐患整改制度中的“四不交”指的是什么?
(1)个人能解决的不交班组;(2)班组能解决的不交工段;(3)工段能解决的不交车间;(4)车间能解决的不交厂部。
17、劳动保护用品的作用是什么?
使用劳动保护用品,通过采取阻隔、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措施,能起到保护机体的局部或全部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18、对待安全问题,职工有什么权利?
(1) 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2)险情严重时有权停止作业;(3)对漠视职工安全健康的领导者,有权批评,检举和控告。
19、工作中那些行为属于不安全行为?
错误操作使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用手代替工具、冒险进入危险场地、站坐不安全位置,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具、不安全装束均属于不安全行为。
20、《劳动法》中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哪些义务?
(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1、对特定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有何规定?
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用品必须根据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对此类特种保护用品建立定期经验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22、为防止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应采取哪些措施?
(1)改进生产工艺,以无毒、低毒的原料代替有毒、高毒原料;(2)改进生产设备,实现生产过程的密闭化;(3)搞好通风排毒;(4)隔离操作。
23、防止静电事故的基本措施有哪些?
对容易产生静电的场所,要保持地面潮湿,或者导电性能好的地面;工作人员要穿防静电的衣服和鞋、靴,让静电及时导入大地,防止静电积聚,产生火花。
24、起重机“十不吊”的内容是什么?
指挥信号不明和多人指挥不吊;超负荷不吊;工件捆扎不牢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物件埋在地下不吊;歪拉斜吊不吊;物件锐角不垫软物不吊;物件下有人不吊;照明不足不吊。
25、《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
《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6、货物堆放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货物应按其品种、特性和安全要求分类堆放。成箱、成捆等规则形状的货物,应码成稳固的堆垛。其高:机械装卸时不得大于5米,人工装卸是不得大于2米,散装货物应根据其性质确定堆放高度。
27、对装卸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有什么要求?
装卸机械的制动器、限位器、指示器和安全防护装置等应齐全有效,照明和信号装置的作用应良好,在工作中不得超过其额定负荷量使用。
28、对吊钩等吊挂用具的安全要求是什么?
吊钩、吊环、钢丝绳和链条等吊挂用具,应在使用前检查,并定期试验,严禁降低安全系数使用。
29、装卸用的钢丝绳,在什么情况下禁止使用?
钢丝绳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
(1)有被烧伤,明显轧伤或受过死角拧扭、部分受压变形。
(2)断丝在一个捻距内大于10%,吊危险物品的大于5%,
(3)表面钢丝磨损,腐蚀达到钢丝直径的30%以上。
(4)整股钢丝绳折断。
(5)在遭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下有损坏,或者长度超过5%时。
30、吊环、吊钩在什么情况下禁止使用?
(1)表面现象有裂纹、破口
(2)钩颈有永久性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原直径的10%。
(4)焊补过吊环、吊钩。
使用起重机吊物时,应先试吊,不准斜吊、拉吊,信号不明,挂勾不当,物件有尖锐楞角未垫好,重量不明或超负荷等不准起吊,吊杆下及其转动范围内禁止站人。
31、灭火的基本方法?
(一)冷却灭火方法:即将灭火剂直接喷洒在可燃物上,使可燃物的温度降低到燃点以下,从而使燃烧终止。用水扑救火灾,其原理就是冷却灭火。
(二)隔离灭火方法:即将燃烧物与附近可燃物质隔离或者疏散开,从而使燃烧终止。这种方法适用于扑救多种固体、液体和气体火灾。
(三)窒息灭火方法:即采取适当措施,阻止空气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气体稀释空气中的氧含量,使可燃烧物质缺乏助燃物而终止燃烧。
(四)抑制灭火方法:即将化学灭火剂喷入燃烧区参与燃烧反应,中止链反应而使燃烧反应终止。如将干粉和卤代烷灭火剂喷入燃烧区,使燃烧终止。
32、逃生时的注意事项?
(一)、一定牢记发生火灾时要报警。
(二)、生命第一重要,千万不要因为寻找贵重财物而耽误逃生时间。
(三)、楼房起火时,不能乘普通电梯逃生,因为起火很容易断电,或者使电梯轿箱受热变形卡壳而使逃生失败。
(四)、不能在浓烟弥漫时直立行走,否则极易呛烟和中毒。
(五)、在室内发现外部起火,开启房门时,须先触摸门板,若发现发热或浓烟气自门缝窜入,就不能贸然开门,而应设法寻求其他通道,若发现不热,要缓缓开启,并在一侧利用门扇作掩护,防止烟气熏倒或热浪灼烧
(六)、逃生时,每过一扇门窗,应随手关闭,以防止烟火沿通道蔓延。
(七)、逃生者若身上着火,应迅速将衣服脱下或撕下,或就地翻滚把火扑灭,但要注意不要滚动过快,切记不要带火迎 风跑动。若附近有水池、河、塘等,要迅速跳入水中,以灭去身上的火。
(八)、逃出火场危险区后,受害者必须留在安全地带,不要重新进入火场,以免发生危险,如有情况,应及时向救助人员反映。
(九)、服从公安消防队的指挥
33、工伤赔偿有哪些?
工伤赔偿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工伤医疗费,医疗期间的生活费,伤残补助费,伤残后康复费用。
34、什么是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答: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1994 289号通知,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5、如何理解用人单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答: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即《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及一些国家标准,如《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等,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这主要包括工作场所和生产设备。工作场所的光线应当充足,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建筑施工、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安全标志等。对危险性大的生产设备设施,如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梯、企业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等,必须经过安全评价认可,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方可投入运行,企业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安全认证合格的防护用品
36、什么叫劳动防护用品?
答: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安全与健康的防御性装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有以下几大类:
(1)头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帽;
(2)眼睛防护用品。如各种防护眼镜等;
(3)耳部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等;
(4)面部防护用品。如防护面罩;
(5)呼吸道防护用品。如防毒面具、呼吸器、自救器等;
(6)手部防护用品。如手套、指套;
(7)足部防护用品。如防砸鞋、隔热鞋、绝缘鞋、导电鞋等;
(8)体部防护用品。如工作服、背带裤、雨衣、防寒服等;
(9)其他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索)等。
37、什么是“三不伤害”?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8、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答:特种作业人员年龄必须年满18周岁,但从事爆破作业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39、金属切削机床安装的安全防护装置有那些?
答:防护罩、防护挡板、防护栏杆、保险装置和制动装置。
40、生产性毒物通过哪三个途径危害人体?
答:呼吸道、皮肤、消化道。
41、进入高空作业现场应注意什么?
答: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传送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42、泡沫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哪种火灾?
答:扑救汽油、煤油、柴油和木材等引起的火灾。
43、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
答:停电检修时,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或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应当悬挂。
44、车间内的明、暗插座距地面的高度一般应不低于多少米?
答:0.3米。
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什么时间起施行?
答:2002年11月1日。
46、什么是“四新”安全教育?
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47、《安全生产法》规定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48、《安全生产法》中危险物品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49、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等物体,应至少远离多少米以外?
答:20米。
50、如果有人处于高压电线意外落地的危险区内,应怎样脱离危险区?
答:应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51、在从事气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少于多少米?
答:5米。
52、气管中进入异物,会引起呼吸困难,严重的会窒息死亡,急救的方法有哪些?
答:背部拍击法、环抱压腹法、腹压推压法等。
53、干粉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哪些种类的火灾?
答: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的初起火。
53、火警电话、交通事故报警台、急救电话各是什么?
答:火警119;交通事故122;急救电话120。
54、油锅着火最简单的灭火方法是什么?
答:盖锅盖或往锅里倒菜。
55、发现燃气泄漏应如何处理?
答:及时关闭总阀,开窗通风,禁止开关电器。
56、火灾发生后,如果逃生之路已被切断,应怎么办?
答:应退回室内,关闭通往燃烧房间的门窗,并向门窗上泼水,延缓火势,同时打开未受烟火威胁的窗户,发出求救信号。
57、各种气瓶的存放,必须距离明火多远以上,并避免阳光暴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答:10米。
58、居民发现燃气泄漏时,应该立即拔通家庭内电话通知燃气公司,这种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这样做非常危险,可能会导致电话机爆炸而且还会引起室内火灾和人身伤亡事故。
59、原料仓库的防火?
(1)、仓库应避开繁华闹市,靠近市区边缘且有水源的地方,处在该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并应修筑围墙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原料仓库库房、堆场与室外变配电站、建筑物的防人间距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布置。
(2)、原料库房和堆场内不得修建易燃建筑,库房内不宜设置休息室、保管员办公室。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面积应符合有关规定。
(3)、库房内储存的原料应有一定的限额。堆垛之间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至少保持2米,小通道至少保持1.5米,以利操作和通风。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顶不小于2米;在人字形屋顶和三级耐火等级的库房内,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
(4)、露天、半露天堆场总储量超过5000吨的原料时,应设分堆场,堆场之间防火间距至少保持30米。每垛底面积应小于100平方米,垛高小于6米。堆垛分组布置,每组小于6垛,垛与垛之间的距离大于6米,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大于15米。堆垛与外墙的距离大于5米。垛基需防潮,堆顶用苫布覆盖,防止雨水、飞火落入垛内。勿用铁丝等金属捆绑苫布,防止雷击产生感应电流。
(5)、库房不得装设电源线和电器装置,库内可采用投光灯照明。动力电源在未改电瓶以前,库内用电应在库外设插座,用无破损无接头的橡套电缆引入库内,用完后立即切断电源。电线、插座、电闸下方不得堆放原料。
(6)、库区电线应埋地缆线。需采用架空线时,应从库房外侧通过,线下勿堆原料。库区内运输原料的通道上空,架空线须距地5米以上。
(7)、电气线路和设备,不可超负荷运行。每周对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查,每年进行二次以上绝缘摇测。若发现短路、绝缘老化等异常情况,需立即停止使用,进行检修。
60、遇湿易燃危险化学品的防火措施?
严禁露天存放,仓间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远离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破损,钾、钠等活泼金属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电石桶入库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对没充氮的铁桶应放气,发现发热或温度较高则更应放气;不得与其他类化学危险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资。
潮解性物资混储混运,应轻装轻卸,运输用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此类物品灭火时严禁用水式酸碱、泡沫灭火剂;活泼金属火灾还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
61、电气线路的防火措施?
(一)、短路
(1)必须严格执行电气装置安装规程和技术管理规程,坚决禁止非电工人员安装、修理。
(2)要根据导线使用的具体环境选用不同类型的导线,正确选择配电方式。
(3)安装线路时,电线之间、电线与建筑构件或树木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在距地面三米高以内的一段电线,应用钢管或硬质塑料保护,以防绝缘遭受损坏。
(4)在线路卜应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以便在线路发生短路时能及时、可靠地切断电源。
(二)、超负荷
(1)根据负载情况,选择合适的电线。
(2)严禁滥用铜丝、铁丝代替熔断器的熔丝。
(3)不准乱拉电线和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电气设备。
(4)检查去掉线路上过多的用电设备,或者根据线路负荷的发展及时更换成容量较大的导线,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需要,采取排列先后控制使用的方法,把用电时间调开,以使线路不超过负荷。
(三)、接触电阻过大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铜、铝线相接,宜采用铜铝过渡接头。也可采用在铜铝接头处垫锡箔,或在铜线接头处搪锡。
(3)通过较大电流的接头,不允许用本线做接头,应采用油质或氧焊接头,在连接时加弹力片后拧紧。
(4)要定期检查和检测接头,防止接触电阻增大,对重要的连接接头要加强监视。
62、《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操作有哪些处罚?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仿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3、职工有哪些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才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的如何处罚?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6、职工上岗前是否要进行安全教育?
依照《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保证上岗的从业人员都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否则,生产经营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67、特种作业人员是否要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68、《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2004年1月1日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制订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是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处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6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70、《安全生产法》对重大危险源有哪些防范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71、何为特种作业?
在操作过程中对操作者本人尤其是对他人或周围设施的安全易造成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72、特种设备操作工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十八岁,无妨碍本工作作业的生理缺陷。
(2)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一定的本职工作操作技能和安全基本知识。
(5)经专业培训合格,技证上岗。
73、烟头是一个不大的热源,但它能引起许多物质燃烧?
烟头表面温度为200—300度,一支香烟延烧的时间为5—15分钟,如果剩下的烟头为烟长的1/4,则可延燃1—4分钟。
在自然通风条件下试验,烟头扔进深度为5厘米的锯木中经75—90分钟的阴燃,开始出现火焰,在深度5—10厘米深的刨花中,有75%的机会,经过60—100分钟开始燃烧。
74、触电与那些因素有关?
(1)与电流大小有关。(2)与通过电流的时间有关,时间愈长死亡危险愈大。(3)与人体的状况有关。(4)与电流途径有关,从左手到胸最危险。
75、企业安全生产基本要素?
(1)使用规定的工作服,赤膊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跟高大于1公分)及穿不规范服装上班,既不文明,也不安全。
(2)腰、头等部位不要留飘带,披长发(我厂规定长发不过肩),穿裙子的防被转动的机械卷住。
(3)应该使用眼镜、手套、面罩、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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